本工作組織歡迎有數位典藏相關領域之學者、業界專家主動參與,討論共用技術規範,制定相關架構、標準與規格,以因應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下,各項內容之數位化製作、典藏、流通、呈現等支援技術之整體發展,並提供各部門作各種加值應用。
DATF共分成數位典藏技術推動委員會(Digital Archive Technology Steering Committee,簡稱DATSC)、和工作小組(Working Group,簡稱WG)。
DATSC由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辦公室聘請,成員包括國家型計畫辦公室工作小組成員、計畫參與單位代表、學者與業界專家。DATSC是國家型計畫辦公室技術研發組的專業顧問群。DATSC根據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辦公室核定的各項規則和程序運作,負責主辦各項DATF的相關活動,和規劃、推動與審核各項相關的標準參考文件。推動委員會的開會時間,原則上每三個月召開一次,得召開臨時會。
目前設置六個工作小組,其名稱(暫訂)與召集人分別是數位典藏管理系統參考平台(陳亞寧)、命名系統與分散式檢索(陳昭珍)、數位物件與檔案格式(范紀文)、多媒體與數位化參考程序(嚴漢偉)、數位典藏服務系統(蘇豐文)及多語言處理(陳信希)。
工作小組是由一群有共同目標的成員共同組成,經DATSC核准後成立。工作小組成立目標包括制定數位典藏技術相關規範、編寫以提供相關資訊為目的的文件及共同解決數位典藏相關技術問題等。工作小組因應特定目標而成立,在完成既定任務後即解散。工作小組沒有特定的成員,認同工作小組目標的學者專家,都可以主動參加工作小組的電子郵件討論和各項會議活動。為了探詢有沒有必要組成工作小組,也可以成立臨時性的BOF(Birds of a Feather)。
在工作小組討論領域之內,任何一組人都可以提出DATF的技術草案,並透過工作小組的電子郵件表傳播給訂閱者。技術草案的有效期間六個月。在這段期間內,隨時可以更新、替換、或註銷。文件之上必須標明其有效日期。技術草案如果在其六個月有效期間之內,經過DATSC核准通過,就成為DATF的標準參考文件。DATF標準參考文件之更新或註銷,必須經過DATSC之決議。
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辦公室為促進各計畫單位之間的資料共享,與促進國家典藏資料開放民間公共或加值使用,得選擇相關DATF標準參考文件,作為國家計畫各執行單位共同遵守之標準規範。
本工作組織歡迎有數位典藏相關領域之學者、業界專家主動參與,討論共用技術規範,制定相關架構、標準與規格,以因應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下,各項內容之數位化製作、典藏、流通、呈現等支援技術之整體發展,並提供文化、教育、社會、產業等部門作各種加值應用。本工作組織的任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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